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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复审的流程

作者:凯发k8国际 发表时间:2021-11-07 08:22:03 浏览次数:64

我们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不可能会一帆风顺,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今天呢公司小编就来给大家讲讲商标复审的流程吧,希望可以帮到您。

申请商标复审应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进行。

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

2、申请的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3、申请复审的书件:

(1)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书,特别是要填写充足的复审理由);

(2)同时附送:盖有商标“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

(3)《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

(4)商标图样(原图样10张);

(5)商标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

(7)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8)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

4、评审规费:申请复审的应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规费,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每件申请1500元。

5、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6、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期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回全部申请书件。

公司小编建议:遇到商标申请被驳回也不要气馁,关键是要做足商标复审工作,把主要的理由都陈述清楚,靠边的证据尽量收集,如果整个复审过程较为复杂,还是委托给专业代理机构进行商标驳回复审,专业性人士来操作,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成功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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