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在什么情况下产生?
增值税以商品或劳务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并实行扣除已征税款制度的一种流转税。
征收范围包括所有的工业生产环节、商业批发和零售环节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增值税实行价外税。
销售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在内。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有偿”不仅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还包括取得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加工”是指接收来料承做货物,加工后的货物所有权仍属于委托者的业务, 即通常所 说的委托加工业务。“委托加工业务”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 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 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这里的“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都是指有偿提 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但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则不包括在内。
增值税计算公式
一般纳税人: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
当前,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6%、10%、6%、0%等。
适用16%税率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适用10%税率
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适用6%税率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适用0%税率
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
2017年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中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税率简化合并将踏出第一步。
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征收率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