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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零申报的误区及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你学会了吗?

作者:凯发k8国际 发表时间:2021-01-22 07:57:54 浏览次数:79

在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期未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某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向税务机关办理零申报手续,并注明当期无应税事项。注意的是连续三个月零申报属于异常申报,列入重点关注对象。多了解避开误区!

错误理解1:当期不用缴纳税款就做零申报

问:公司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当月销售收入是可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的优惠政策的,请问可以零申报吗?

答:不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在享受国某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应该向税务机关进行如实申报。正确的申报方式是在申报表中如实填写相应栏次的享受免税数额。

错误理解2:当期未发生收入就做零申报

问:公司为新开业的新办企业,没有发生收入,但是产生了增值税进项且已经做了认证处理,请问可以零申报吗?

答:不可以。虽然新办企业当月未发生收入,但是存在了进项税额,如果进行零申报处理,可能会因为未抵扣进项税额逾期抵扣造成不能抵扣的情况发生。正确处理方式是在申报表对应的销售额填写“0”并把当期已认证的进项税额填入申报表从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在下期继续抵扣。

错误理解3:企业长期亏损,企业所得税做零申报

问:企业长期亏损,无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请问可以零申报吗?

答:不可以。企业的亏损是可以向以后五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的,如果进行“零申报”就不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从而会造成企业的损失。

错误理解4:免税收入做零申报

问:一家蔬菜批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已经按相关规定办理了增值税减免税备案,这个季度销售未超相关额度,全部符合免税条件,可以零申报吗?

答:不可以。按照规定办理了增值税减免备案的应纳税额为零,但也应该向税务机关进行如实申报。正确的申报方式是将当期免税收入填入申报表的“其他免税销售额”中。

错误理解5:已预缴税款做零申报

问:一家建筑行业公司提供建筑服务的同时也销售一些建筑材料,该公司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所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未超额且代开了增值税专用F票并缴纳了相关税款,请问是否可以做零申报?

答:不可以。虽然该企业代开F票且已经缴纳了税款,但依然不能简单的进行零申报处理。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在申报表中规定栏目填写销售收入,网上申报系统会自动生成企业已经缴纳的税款从而进行冲抵。

今天在这里就为大家推荐一个合理合法的税收洼地政策,只要将企业注册在有优惠政策的税收洼地(注册式,不用实地办公),两种方式:

1、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50%-70%予以财政扶持奖励;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50%-70%予以财政扶持奖励。(针对大型企业还可以一事一议)

2、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一般纳税人):这种方式是对于缺乏或无法取得进项的企业,可以注册成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对所得税进行核定征收,所得税税率可降低至0.5%-3.5%,其增值税还有返还奖励,通过纳税筹划解决企业成本、个人所得税、分红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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