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上海公司注册的老板不在少数,但是企业老板在注册公司的过程中深受流程的繁琐。随着《上海市企业“一照多址”备案管理试行办法》政策发布,上海公司注册办理“一照多址”,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探索企业登记住所、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登记等改革。
上海公司注册办理支持开展“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工位注册、集群注册、商务秘书公司等多样化改革探索。全面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开展“一照多址”改革试点。
上海公司注册办理,随着“互联网+”的推进发展,“一照多址”简化了办理流程和材料,为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改革进一步松绑清障,有利于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上海公司注册办理,服务企业,简化办理流程。“一照多址”的创新大大节省了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同时简化了办理流程和材料,相较传统的申请分支机构设立,通过“一照多址”增设经营场所,减少了所需准备的材料,而且省去了诸多分支机构的年报义务,各经营场所可随登记企业一并申报年报。
上海公司注册办理,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为了简化分支机构登记,《办法》明确企业在备案机关管辖范围内,在企业法定住所之外从事经营活动,可办理经营场所备案手续。备案是出于简化分支机构登记、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角度考虑而推出的一种创新性的管理措施。
上海公司注册办理简化了申请材料和流程。以分公司为例,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等文件。《办法》将申请材料简化为备案申请书、备案场所合法使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在办理流程上,也提供了当场办理的便利服务。
上海公司注册办理“一照多址”的适用条件:
1.企业住所、备案场所在同一区域范围内(即不跨区)。考虑到在登记管辖权和跨区域市场监管问题上,目前缺乏较为完善的制度设计和成熟的操作办法,因此目前跨区的经营场所暂不纳入备案范围。
2.企业在备案场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涉及行政许可。许可类经营项目涉及不同的审批部门,相关后置许可的获得需先获得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考虑到目前各审批部门的审批模式与“一照多址”尚缺乏相应衔接和配套,许可类项目暂不纳入适用范围。同时,考虑到外资准入管理的特殊性,负面清单内的外商投资企业不适用本办法。
上海公司注册办理“一照多址”备案对企业住所唯一性的影响
“一照多址”备案不是在营业执照上载明多个地址,而是由备案机关在企业“住所”登记项后标注“一照多址企业”,并出具《经营场所备案通知书》,企业将《经营场所备案通知书》置于企业住所及各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经备案的经营场所与营业执照上记载的住所含义并不相同,企业住所仍然具有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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