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是现目前市场上一个非常常见的公司种类,关于有限公司自然是有非常多的问题,那么今天就关于广州有限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办的这个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广州有限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办?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较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公司和股东都要承担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较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
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里的连带清偿责任就是指公司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也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
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
因下列情形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指股东和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5、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
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首先,公司进行注销的,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的资产进行承担,股东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责任;另外,如果公司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比如出资不到位、股东抽逃公司资金的,则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债务的清偿。只有清偿完债权债务之后,公司才能进行注销。
广州有限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办?朋友们现在对这个问题应该有所了解了吧。想要了解更多内容的朋友们可以咨询公司,相信公司会解决你的困惑。